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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2008年吸收外国劳务人员限额翻番
2008-01-16 15:02  文章来源: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哈萨克斯坦政府2007年12月28号通过法令,规定2008年引进外国劳务的限额系数为“全国劳动力人口的1.60 %”,该指标比2007年的0.80 %提高了一倍。哈萨克目前有人口1550万,其中劳动力人口约800万。按上述系数计算,2008年哈引进的外国劳务人员的总人数将达到12.8万人。
  按照哈萨克政府的规定,引进的外国劳务人员将按身份、专业、技能、从业领域划分为四类,各类人员占有不同的限额比重。2008年的人员类别分配比例如下:
  第一类和第二类人员(公司领导;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的专家):0.60 %(约为4.8万个名额);
  第三类人员(熟练技术工人):0.93 %(约为7.44万个名额);
  第四类人员(季节性农民工);0.07 %(约为5600个名额)。
  哈萨克斯坦每年需重新确定吸收外国劳动力的限额。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力需求量的增加,哈吸收外国劳务的限额也在逐年扩大。与2007年的四类人员分配比例相比较,第一、二类人员的分配比例提高了一倍(2007年为0.30 %),第三类人员提高了1.5倍(07年—0.37 %),第四类人员的指标则减少了一半(0.13 %)。
  哈萨克政府通过的此项法令于今年1月4日正式对外公布,1月14日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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