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哈中资企业近期办理劳务许可遇到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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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8-04 21:08 文章来源:驻哈萨克使馆经商参处 |
|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
哈萨克斯坦自今年6月2日起对引进外国劳务实施了新标准,对劳务许可申请文件和办理程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哈萨克斯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B.萨帕尔巴耶夫(SAPAR- BAEV)不久前宣布,从今年6月2日起,哈开始实行引进外国劳务的新标准,即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入了受教育水平、工龄和工作经验的要求。
据我一些在哈的中资企业人员反映,上述新标准实施后,中国公民在哈办理劳务许可时遇到以下新问题:
1、新标准要求,必须在中国的权威公证处办理中国学历、工作经历的公证,在中国外交部办理认证,然后交哈驻华使馆认证。之后将以上文件提交哈劳动部门审批。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即使中方人员按照哈驻华使馆的新要求在中方机构办理了相关的公证和认证后,仍不能获得哈驻华使馆的认证。主要原因是哈驻华使馆认为,中国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件格式不符合哈方的要求,哈使馆对此还提出了修改意见。
但中国公证处出具公证文件的格式是由中国司法部确定的。目前中国外交部会同中国司法部正在与哈驻华使馆协商解决上述问题。
与此同时,很多在哈长期工作的中方人员因格式原因无法向哈劳动管理部门提交新规定所要求的文件,致使劳务许可延期手续办理受阻。几乎所有在哈合法长期工作的中方员工都面临类似的问题。
2、随着两国经济交往的加深,各领域合作的扩大,中国企业公司在哈注册公司或设立代表处的需求不断增多。然而哈各地有关主管部门似乎已有默契,自今年6月份以来鲜有中资企业或办事机构注册成功。如中国广东某公司在哈设立代表处的申请已递交了4个月,但总被对方以各种理由退回。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
上述问题对很多在哈中资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了困难,特别对我商务人员的正常往来带来了障碍。就此,我驻哈使馆经商处正与哈方政府主管部门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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