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哈萨克概况政策法规专题调研中哈合作企业名录国家机关 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税收 >  正文

哈对人道援助物资进口免征增值税
2009-01-14 18:56  文章来源:驻哈萨克使馆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据哈萨克斯坦文传电讯社1月9日报道,根据2008年12月23日公布的政府令,哈对用于人道援助和慈善目的的进口商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法令,自今年1月1日起,凡其他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用于人道援助和慈善目的的进口商品,包括提供的技术援助,一概免征增值税,但应征消费税的商品除外。
  此外,用其他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资金购买的进口商品也免除增值税,生产货币的进口原料亦免增值税。
  哈萨克斯坦2009年的增值税税率为12%,2008年为13%。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哈萨克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