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经贸新闻
商情发布
哈萨克概况
政策法规
专题调研
中哈合作
企业名录
国家机关 经贸机构
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
主页
>
政策法规
>
外汇
> 正文
哈萨克议会批准关于修订外汇管理的法案
2009-03-06 11:03 文章来源:
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
编译
内容分类:
新闻
据哈萨克斯坦国际文传讯,3月4日,哈议会批准了关于修订关于外汇管理的法规。议会财经预算委员会认为,此法案旨在进一步完善哈外汇调节和外汇监督的体系,此法案修订和补充了哈刑法、行政违法法和外汇调节和外汇监督法、中央银行法和许可证管理法。对这些法规的修订将进一步放开外汇调节,大大简化外汇调节以及本币和外汇退回的规定。
推荐给朋友
大
中
小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哈萨克斯坦1月份黄金外汇储备减少1.1%
2009-02-09 01:24
2008年哈萨克斯坦外汇储备增长21%
2009-01-13 02:43
11月份哈萨克外汇储备减少3.1%
2008-12-10 13:45
截至10月15日哈萨克外汇储备484亿美元
2008-10-24 20:47
6月份哈萨克外汇储备增长3%
2008-07-04 01:43
哈萨克斯坦5月底外汇储备455.4亿美元
2008-06-05 12:20
截至4月中哈萨克外汇储备431.29亿美元
2008-04-23 00:05
哈萨克3月底外汇储备余额423.87亿美元
2008-04-09 00:53
哈萨克外汇储备币种组合相对平衡
2008-03-26 20:23
2007年底哈萨克斯坦外汇储备384.4亿美元
2008-02-19 01:5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
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
驻哈萨克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