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哈萨克概况政策法规专题调研中哈合作企业名录国家机关 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外汇 >  正文

哈萨克议会批准关于修订外汇管理的法案
2009-03-06 11:03  文章来源: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据哈萨克斯坦国际文传讯,3月4日,哈议会批准了关于修订关于外汇管理的法规。议会财经预算委员会认为,此法案旨在进一步完善哈外汇调节和外汇监督的体系,此法案修订和补充了哈刑法、行政违法法和外汇调节和外汇监督法、中央银行法和许可证管理法。对这些法规的修订将进一步放开外汇调节,大大简化外汇调节以及本币和外汇退回的规定。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哈萨克斯坦1月份黄金外汇储备减少1.1%    2009-02-09 01:24
2008年哈萨克斯坦外汇储备增长21%    2009-01-13 02:43
11月份哈萨克外汇储备减少3.1%    2008-12-10 13:45
截至10月15日哈萨克外汇储备484亿美元    2008-10-24 20:47
6月份哈萨克外汇储备增长3%    2008-07-04 01:43
哈萨克斯坦5月底外汇储备455.4亿美元    2008-06-05 12:20
截至4月中哈萨克外汇储备431.29亿美元    2008-04-23 00:05
哈萨克3月底外汇储备余额423.87亿美元    2008-04-09 00:53
哈萨克外汇储备币种组合相对平衡    2008-03-26 20:23
2007年底哈萨克斯坦外汇储备384.4亿美元    2008-02-19 01:5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哈萨克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