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哈萨克概况政策法规专题调研中哈合作企业名录国家机关 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哈萨克概况 >  对外贸易 >  正文

哈统计2008年与中国贸易额为122亿美元
2009-04-05 20:01  文章来源: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据哈萨克斯坦国际文传3月31日讯,哈萨克斯坦外交部长M.塔仁和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在北京会谈后表示,哈中两国首脑确定的2015年双边贸易额150亿美元的任务将提前完成。据哈方统计,2008年哈中两国贸易额122.4亿美元。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哈萨克部分地区海关行政壁垒阻碍与中国发展经贸合作    2009-03-04 11:48
1999年—2008年哈萨克斯坦与中国双边贸易统计    2009-02-12 20:55
哈商欲与中国电影公司建立联络    2005-09-23 11:47
哈萨克斯坦投资银行希望与中国锡生产商合作投资建厂    2004-10-07 17:33
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公司拟与中国灭火和火灾报警设备生产厂家进行合作    2004-05-13 10:48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司拟与中国电热水器生产厂家进行合作    2004-05-13 10:19
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公司拟与中国合作生产无酒精饮料    2004-05-12 10:20
哈萨克斯坦阿克莫拉州外贸公司拟与中国供应商合作    2004-05-12 10:19
哈萨克斯坦公司拟与中国灭火和火灾报警设备生产厂家进行合作    2004-05-08 12:32
哈萨克斯坦公司拟与中国电热水器生产厂家进行合作    2004-05-07 11:23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677512
邮箱:驻哈萨克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