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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塔纳自11月1日起提高民用电价
2009-10-26 13:11  文章来源:驻哈萨克使馆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阿斯塔纳市自然垄断调解署近日向全市发布通知称,自11月1日起提高全市民用电价,供电局建议的电力出厂价格提至每度电7.78坚戈(含增值税,下同),经研究后,自然垄断调解署同意提至7.73坚戈(约为5美分)。
  阿斯塔纳居民自今年7月1日起已实行用电限额计价。由此,根据自然垄断调解署的提价决定,自11月1日起,限额计价的电力价格改变为:
  1,对社区内无天然气供应管线、使用电炉子的家庭,按每人每月最高用电量90度、限额以内每度电6.96坚戈(约为4.6美分)、超出限额以外每度电9.27坚戈(约为6.2美分)计价。
  2,对社区内有天然气供应管线、不使用电炉子的家庭,按每人每月最高用电量70度、限额以内每度电7.26坚戈(约为4.8美分)、限额以外每度电9.27坚戈计价。
  按照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分时段计收电费方法,11月1日提价以后的时段电价序列为:
  两时段地区:白天:9.87坚戈(6.5美分)/每度电;夜间:2.14坚戈(1.4美分)/每度电;
  三时段地区:白天:7.73坚戈(5.1美分)/每度电;傍晚:15.96坚戈(10.6美分)/每度电;夜间:2.14坚戈(1.4美分)/每度电;

  本月未使完的用电额度不转入下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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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塔纳自7月1日起实行限额电价管理    2009-06-21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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