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金融监管署推迟商业银行资本金达标期限
2009-07-01 18:49  文章来源:驻哈萨克使馆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据哈萨克斯坦国际文传电讯社6月30日报道,哈萨克斯坦国家金融监管署将商业银行提高最低资本金的最后期限从7月1日推迟到10月1日。
  根据哈金融监管署的要求,哈所有的商业银行要分阶段提高最低资本金。原定于到2009年7月1日止,设立在阿拉木图和阿斯塔纳两大城市的现有和新建的商业银行,最低资本金限额为50亿坚戈(150.41坚戈/美元);住房建设储蓄银行,最低资本金限额为30亿坚戈;其它州一级银行,最低资本金限额为20亿坚戈。受金融危机影响,银行流动性不足,故决定延缓最后期限。
  按金融监管署计划,第二步——即从2011年7月1日起,上述商业银行的最低资本金应分别达到100、50、40亿坚戈。
  目前哈萨克斯坦共有38个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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